「股价万元」什么是操纵股价(5人“3步骤”操纵股价获罪罚钱)

互联网 2022-04-01 09: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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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记者 郑扬波)12月6日,新美星(300509.SZ)发布公告称收到《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的实控人何德平操纵证券市场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对何德平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新美星2003年成立,于2016年4月成功上市,主要为液态产品智能工厂提供产存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2016年7月,新美星股价曾高达94.7元/股,而截至2021年12月10日,股价仅为6.01元/股,五年时间,股价跌幅高达93%。

此次事件,证监会拟决定就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对何德平及其他四位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4784万元,并处以1.44亿元的罚款。换句话说,此次处罚累计罚没1.92亿元。其中,何德平及一位当事人承担1.44亿元罚款的50%,即7175万元。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对何德平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何德平及四位当事人通过“三步骤”完成对自家股票的操纵,即大量买入、集中拉升和集中卖出。

2018年9月26日~2019年2月28日,账户组持股显著增加,期末持股量为期初持股量的38.71倍,导致新美星股价累计上涨12.57%。

2019年3月1日~2019年4月3日,账户组集中拉抬新美星,期末持股量较期初增加124.23%,持股量涨幅较大,其间新美星股价累计上涨36.46%。

2019年4月4日~2019年6月26日,账户组集中卖出新美星,其间新美星股价下跌13.36%。

在2018年9月26日至2019年6月26日长达9个月的时间内,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集中交易新美星,股价上涨33.11%。何德平及其他四位当事人通过影响股票交易价格,盈利4784万元。

5人“3步骤”操纵股价,获利超4000万被罚近2亿

(新美星股价 数据来源:Wind)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方面,在2016年新美星上市前,上海海得泽广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下称“海得泽广”)代何德平及有关当事人持有新美星80万股股份,占新美星上市时总股本的1%。上市后,该部分股票继续由海得泽广代持,同时,海得泽广自2017年12月19日开始减持新美星股票,至2018年12月27日减持完毕。

证监会认为,何德平未如实告知上市公司有关持股情况,导致新美星在相关公告中均未披露相关情况。

这是否会连累公司?新美星在公告表示,此次处罚仅涉及个人,不涉及公司资金,与公司业务活动无关。不过,公司再融资方面将会存在受限风险,根据创业板相关规定,如果控股股东收到证监会规定范围内作出的行政处罚,在行政处罚决定后的3年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发行可转债将受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也将存在受限的风险。

换句话说,目前何德平收到的是事先告知书,如果何德平未能成功申辩,对公司的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将会受限。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志斌律师表示,新美星股价被操纵,因此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不过可能会面临一些难点。投资者的损失如何计算目前没有比较详细的司法解释,但从《证券法》的规定来看,可以尝试主张相应的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