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个体」什么是均衡价格(经济学中“均衡”概念含义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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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的均衡概念认为在社会层面,存在一种最优的状态,包括最优的价格。而正确的均衡概念则提醒人们,这样的均衡是虚构的或想象的,并不存在。
均衡是经济学的基础性概念。理解均衡概念,对认识经济社会非常重要。新古典经济学的均衡概念以瓦尔拉斯一般均衡和马歇尔的局部均衡为代表,两者构成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的基础。这种均衡观假设个体的目标或手段是给定的,他的选择只是对外部的信号,如价格做出最优的反应。所谓的“有限理性”,只是因为存在着搜寻成本。
这种均衡观以“完全竞争”假设为基础,它的意思是市场中的主体都是均衡价格或既有制度的接受者。均衡价格是使市场供求相等的价格,是在无数交易的基础上产生的,由供求关系决定。新古典经济学家往往以农贸市场为例,说明完全竞争市场的特征。在这个市场中,各个摊位的价格也并不是完全相同的,但围绕均衡价格运行。
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在均衡价格水平上实现了社会福利最大化,因此它是值得追求的。那么怎么获得这个均衡价格呢?兰格曾经设想利用拍卖机制来获得它,就是根据某个价格水平上的供求数量关系来调整价格,直到供求相等。据此,他认为计划经济具有可行性。还有一个办法是参考既有的市场价格,如苏联把西方国家价格拿过来,作为“影子价格”来使用。
虽然奥利地学派学者与新古典经济学家一样,也把均衡视为一个“协调”概念,但他们并不假设协调是在无摩擦的真空中产生的,相反,他们认为协调需要借助于道德、习俗和法律等规则。在这些规则的基础上产生了秩序,因此在他们的理论中,均衡也可以视为一个“秩序”概念。这里,规则的作用是使不同个体的预期能够相容。其原因是规则已经积累了有助于预期相容的知识,这样的知识是长期演化形成的。市场价格也具有规则的性质,因为市场价格也包含了大量的信息。
米塞斯同样是把“均衡”理解为协调或合作,但在他的理论体系中,均衡或非均衡只具有启发式的意义,而不是对现实的一个描述。米塞斯强调个体的“经济计算”,他不认为存在一个客观的,使不同个体的预期都能够相容的均衡价格。对个体来说,价格不是一个客观的存在,能够指引他的行动朝向某种均衡状态,相反,价格只是行动人经济计算所利用的一个素材。个体的行动并不为给定的价格或某个均衡状态所决定。个体确定自己的目标,然后选择手段,当他获得了利润时,就意味着他的行动是具有协调性的,或与其他个体的行动具有兼容性。也就是说,均衡还是非均衡,是从个体的行动来理解的,而不是一个事先的预设,即存在使不同个体的预期相容的均衡状态或均衡价格。在米塞斯的方法中,这样的预设是一个虚构,没有存在的合理性,因为个体在每一刻都有可能重新定义他的“目的-手段”框架,他的行动连续地说明他这个“目的-手段”框架的变化。所以,米塞斯更进一步地拒绝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均衡观。
错误的均衡概念认为在社会层面,存在一种最优的状态,包括最优的价格。而正确的均衡概念则提醒人们,这样的均衡是虚构的或想象的,并不存在。所以,均衡概念对社会科学有着重要意义,如乌托邦就是一种虚构的均衡。正确认识均衡概念,可以帮助我们拒绝各种形式的乌托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