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金」资金来源有哪些方式(成功企业融通资金的七大渠道详解)
今天,神州网给大家普及下关于「企业资金」资金来源有哪些方式(成功企业融通资金的七大渠道详解)的知识。
企业的资金来源与用途,主要有以下几个:
1、股东出资: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股东出资的资金,用于企业前期建设或经营投入
2、经营利润:企业在其全部业务销售中实现的利润,用于企业的运营投入、股东分红等
3、银行贷款:银行信贷或有抵押、有担保的贷款,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周转资金等
4、民间借贷:自然人向企业提供有偿的资金借贷,一般用于企业紧急情况下的资金使用
5、内部融资:企业依靠其内部积累进行的融资,可用于企业经营管理范围内的合法支配
6、外部融资:债权融资、融资租赁、股票筹资等,用于企业经营管理范围内的合法支配
7、政府扶持资金:政府补贴、扶持资金、扶持项目、政府专项等,须用于特定专项项目
下面我们深入分享:
01
股东出资: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股东出资的资金,用于企业前期建设或经营投入
企业能够拿到的第一笔资金,往往来自公司设立时的自筹资金,由几位合伙人共同出资。
项目特别好的情况下,还会出现天使投资人,投入第一笔资金。
股东和天使投资人投入资金换取公司的股权,目的是为了把公司建设和经营起来。
所以这些资金的用途只能是以下几个方向:
公司创立必要的费用,如租房、装修、办公设备等
前期半年一年的公司的生存费用,如基本的人员工资
创业期的商标注册、品牌创立、网站开发、软件开发等成本
前期业务拓展、宣传投入、渠道建设等费用
02
经营利润:企业在其全部业务销售中实现的利润,用于企业的运营投入、股东分红等
一般经营性的企业,其资金的主要来源是自己的经营利润。
经营利润是企业在其全部业务销售中实现的利润,全部的业务包括产品的销售、服务的销售等其他销售。
经营利润的用途,有以下几种:
经营利润,是企业使用自由度最大的资金
可用于企业运营的投入、扩大经营的战略投入
也可用于经营范围内股东会议决策允许事项的一切活动
最重要的是,经营利润可以根据管理决策进行股东分红
03
银行贷款:银行信贷或有抵押、有担保的贷款,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周转资金等
企业要补充流动资金、扩大经营、壮大规模,仅靠自有资金很难实现。
从银行获得贷款,是企业获得外部资金的主要渠道之一。
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分为两种:
银行信贷,对符合银行信贷资格要求的优质企业进行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
银行贷款,对符合贷款资格要求的企业提供有抵押、有担保的贷款
无论哪种贷款,都可以用于企业的:
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周转资金
扩大经营、扩大规模的战略性投入
渠道建设、推广费用
重大项目投入
需要注意的是,贷款属于非经营利润,是不能够进行股东分红的。
04
民间借贷:自然人向企业提供有偿的资金借贷,一般用于企业紧急情况下的资金使用
企业在紧急情况下需要资金,而银行贷款审核严、周期长,不能够及时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
这种情况下,民间借贷是企业获得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
获得民间借贷资金,首选的是企业老板、合伙人向身边的亲戚朋友临时借贷。
对于专业放贷人的资金,企业非到万不得已,不建议去拿,如果是生死关头非用不可,也一定确保在短期几天内完成借贷和归还,不可长期借贷专业放贷人的资金。
民间借贷资金的用途,有以下几个方面:
务必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这个专用,以临时过桥为主
或用于短期资金周转
切不可长期使用,一定要及时归还
05
外部融资:债权融资、融资租赁、股票筹资等,用于企业经营管理范围内的合法支配
如果企业盈利能力很强,行业也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那么仅靠企业内生融资或银行贷款,就很可能会丧失宝贵的发展机会。
这时依靠股权和债权的外部融资显然是一个合理的选择。
外部融资是企业高速发展的的关键,可以说成功的企业都是融通资金的高手,尤其是外部融资!
外部融资又可分为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融资租赁、股票筹资等。
外部融资融入的资金,对企业的资本形成具有高效性、灵活性、大量性和集中性等特点。
外部融资资金的用途,可以依据外部融资时的规划有序的投入和使用。
06
内部融资:企业依靠其内部积累进行的融资,可用于企业经营管理范围内的合法支配
当企业进入稳定发展阶段,有利的投资项目难获得,企业内部产生的现金流就足以满足资本支出需要,外部融资必要性就变得很小。
这种情况下企业融通资金,可以通过内部融资来进行。
内部融资,即将自己的储蓄(留存盈利和折旧)转化为投资的过程。
内部融资是企业依靠其内部积累进行的融资,具体包括三种形式:资本金、折旧基金转化为重置投资和留存收益转化为新增投资。 内部融资对企业资本的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和抗风险性等特点。
内部融资的资金,可依据内部融资时的规划有序的投入和使用。
07
政府扶持资金:政府补贴、扶持资金、扶持项目、政府专项等,须用于特定专项项目
政府扶持资金,常指的是我国政府使用财政手段通过政府与企事业、院所等单位的共同投资,促进特定领域研发投入、加速产业化成型、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进而实现国家层面上的宏观经济目标、科研目标甚至国防目标等。
政府资金通常采用“专项资金指南”的形式进行发布。
可以面向社会公开的专项,企事业及其他类型单位如满足项目基本条件要求及自身项目符合指南要求,即可申报。通过审批的项目政府给予财政资金支持,表现形式多为资金无偿补贴、贷款贴息、奖励鼓励等。
实施补贴的国家职能部门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几个部委,其资金支持重点方向如下:
1、经信委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偏向产业链关键环节)、互联网专项、贷款贴息(技术改造)、展会(国际)特色产业园
2、科创委
知识创新(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等)、技术创新计划(技术攻关、创业资助、委托无息借款等、协同创新计划(深港创新圈、国际科技合作、科技金融等)、创新环境建设计划(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程中心等)、科技应用示范计划(科技应用示范项目)
3、发改委
战略性新兴产业,生命健康、海洋、航空航天产业,深圳市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产业化专项)、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国家和地方联合)、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示范奖励、国家和省配套、技术应用)、节能环保(国家和省配套、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专项)
专项性政府补贴是指政府有选择或有差别地向某些企业提供的政府补贴。
专项性政府补贴的资金,企业只能用于专项领域的投入,不能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