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银行」什么是逃废债)(逃废债”的原因及方式到底是什么)
今天,神州网给大家普及下关于「债务人银行」什么是逃废债)(逃废债”的原因及方式到底是什么)的知识。
这几年金融机构是否经常遇到“逃废债”中介?一家金融机构一年可能会遇到多少次这种恶意逃债的行为?
从大量的信息披露信息看,这几年金融机构遭遇到“逃废债”中介的骚扰已呈现了常态化特征,因为这些“逃废债”中介组织心理总是装着牟取暴利的不良动机,尤其是疫情这几年,这种“逃废债”中介组织的行为更加猖獗。
一家金融机构一年到底可能会遭遇到多少恶意逃废债行为的骚扰,暂时没有确切数据,但据中国银保监会披露的数据可看出,目前的确有不少的金融机构遭遇到“逃废债”中介组织的袭扰。
据中国银保监会通报,2021年2季度,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接收并转送银行业消费投诉84424件,同比增长25.5%;四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90595件,较2020年四季度同比增长18%。其中不乏“反催收”人员煽动策划的情况。据金融年鉴数据,截止2018年底全国银行金融机构网点225919个,应该有近三分之一左右的机构网点受到过“逃废债”中介组织的骚扰。
2、“债闹”的“黑产化”是怎样表现的?近年来有什么新变化?
当前,恶意逃废债呈现出黑恶化、黑产化特征,有的债务人或通过伪造病历、贫困证明、编造艰难处境,甚至恶意投诉金融机构、助贷平台或催收人员等方式逃避债务;还有各类地下“反催收”组织向债务人传授“技巧”,教唆、煽动其主动逃避债务,借此牟利。有两个特征:一是其行为具备主观性和主动性特征,以及非常强的预谋性、针对性和逐利性,最终目标是恶意逃废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助贷平台的债务。二是“债闹”已不在“民事纠纷”范围,而是老赖故意隐瞒真相、虚构事实、转移隐藏资产、逃避废弃合法债务,恶意侵占出借人资金的犯罪行为;且具有严密的组织性,由老赖、催收人、律师、IT人员等共同组成的一支具有较强抗债能力的“反催收联盟”,野蛮成长为一个巨大的灰色产业链。
近年来“债闹”不断变换马甲,以新的面目或形式出现。主要呈现“五新”面貌:即新特征,多以年轻群体为主有修复征信的需求,“债闹”组织规模暴增,从小规模“债闹”转向大规模传销;新渠道,即“债闹”组织通过抖音、快手的视频平台以直播进行流量获客;新方法,就是不断编造不实信息逐级向监管机构投诉;新载体,即出现专业的“债闹”培训小程序、APP;新形式,即成立债务法务咨询公司,借此掩盖耳目。
3、“逃废债”中介的人员构成是什么?这些人有什么特点?
从目前已披露的情况看,“逃废债”中介由老赖、催收人、律师、IT人员等共同组成的一支具有较强抗债能力的“反催收联盟”。他们有明确的分工合作,又相互配合。
一部分是被催收过多次的债务人,对之前被催收的折磨念念不忘,带着报复催收的心理,加入了反催收的大军。还有部分是从催收行业内部出来的催收员,随着催收行业的监管,收入越来越低,加上催收岗位流动性一直很大,而且反催收行业的利润也可观,加上这些人熟悉催收的工作流程,似乎又干回了本质工作。
专门替无还款能力又害怕催收的债务人处理债务,接到反催收订单后,一旦找到催收员的违规、过激行为,以投诉、曝光来威胁,让催收公司和银行作出让步,减免利息和分期还款。负债者众多,所以该行业才有了市场,各大网站一查,大多从事该行业的业务信息。
4、这些人运用了哪些方法和套路进行逃债?
一是代理“维权”,二是组织收费;二是兜售“反催收攻略”等。
1、利用互联网社交平台疯狂获客
“反催收联盟”将自身包装成帮助债务人脱离苦海、助债务人上岸的“帮扶者”,通过短视频App、直播平台、论坛等互联网渠道传播反催收技巧,以帮助减少还款金额、代办停息挂账以及征信修复等为噱头,吸引债务人的目光。同时,借力互联网平台“偏好”算法的定向推送,极大提高曝光率,短时间捕获大量有债务协商需求的客源,售卖反催收服务,贩卖反催收技巧和话术。在某电商平台上,搜索“反催收”就能看到平台上售卖各种反催收话术的商品,价格从几元到几百元不等。
2、有组织、有套路地与银行协商还款
“反催收联盟”为达到减免还款金额、延期还款、修复征信的目的,针对银行政策,伪造困难证明,同时借监管机构、媒体向银行施压,从而在债务协商中获得更大的胜算。
(1)伪造材料,假装弱势群体申请减免费息
银行针对困难人群通常会推出延期还款、减免费息之类的政策,“反催收联盟”利用银行政策,与债务人串通,伪造村(居)民委员会开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或医院开具的身患重病的证明材料,以此在与银行的协商中获得更多的筹码。近年来,各家银行均出现不同债务人证明材料内容雷同,甚至连错别字都是一样的情况。经实地调查发现,有的债务人提供的所谓经济困难、身患重病的证明以及证明材料上加盖的公章都是伪造的。
(2)恶意投诉向银行施加压力
随着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监管机构开通“投诉”渠道,在银行与持卡人之间搭建平等沟通的平台。这一原本促进持卡人和银行沟通的便捷途径,却被“反催收联盟”利用。“反催收联盟”指导债务人致电银保监会投诉维权热线或各地区的银保监局投诉专线进行恶意投诉,甚至歪曲事实诬告银行、要挟银行,以达到免除利息或延期还款的目的。近年来,银行的投诉量激增,而监管部门对银行有投诉解决率的考核要求,面对恶意投诉的银行方面压力较大。
(3)诱导催收员违规,敲诈银行卡
“反催收联盟”传授债务人故意拖延还贷的方法,有套路地激化债务人与银行之间的矛盾,指导债务人使用与银行对立的话术,刺激催收人员,诱导催收人员违规,并在录音后向各地银保监局等监管机构投诉,借机向银行索要赔偿,敲诈勒索银行。
(4)借助舆论压力倒逼银行
“反催收联盟”将债务人包装成“受害者”,频繁在各大媒体发声,以杜撰案例、夸大其词、扭曲事实等方式制造噱头吸引媒体的注意,诱导媒体发布针对银行的负面舆情,借“舆论绑架”抹黑银行,迫使银行妥协,达到减免还款金额、延期还款、修复征信的目的。
3、原形毕露,榨取债务人“剩余价值”
“反催收联盟”在赚取协商费、服务费后,迅速撕破“帮扶者”的假象,不择手段榨取债务人的价值,以获取最大化的经济利益。
(1)贩卖债务人数据,获取不当得利
“反催收联盟”作为债务人的代理中介,不可避免地掌握大量债务人的信息,于是将债务人信息贩卖给其他“有需要”的机构,从中获取一笔不菲的收益。很多债务人在加入“反催收联盟”后,反而更频繁地接到贷款电话。债务人的信息一旦被泄露,轻则会受到金融贷款机构的骚扰,重则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狩猎”的对象,犯罪分子会伺机对其进行诈骗或资金窃取。
(2)对债务人进行敲诈勒索
“反催收联盟”以维权为表象,以缠诉闹访为手段,传授恶意逃债技巧,是一条恶意套利的灰色产业链。从事催收业务的人员普遍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代理完成后,“反催收联盟”可能利用债务人曾向银行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公章的把柄,一步步诓骗甚至胁迫债务人签订借款合同,使其落入“套路贷”的陷阱。债务人本想利用套路恶意逃废债,反被“反催收联盟”套路,陷入更深的深渊。
套路一,煽动出借人去现场“维权”,让因故不能到现场的人,通过给“维权”组织缴纳一定的费用,委托其他人(包括非平台出借人)长期驻场“维权”,费用为100-500元不等,上述资金通过微信转账、UU跑腿、其他收费软件等完成。
#民间借贷#套路二,成立“维权工作室”,公开在群中招募其他借款人加入“维权工作室”,并支付底薪+提成(3000底薪+提成),包吃包住。要求是要以“维权”为工作重心,还有集体荣誉奖金。
套路三,成立“反催收联盟”,有偿地为网贷行业借款人提供反催收服务,兜售“反催收攻略”。 此外,在某电商平台上,搜索“反催收”就能看到,平台上售卖着各种反催收话术的商品,价格从几元到几百元不等。
通过上述套路可以看出,反催收团队已形成一条清晰的“黑色产业链”,从组织“维权”,到代理“维权”,成立“维权”工作室,再到售卖攻略,有组织、有规模、有目标地做着“反催收”这门生意。
5、“逃废债”中介的行为将对金融机构以及金融行业产生怎样恶劣的影响?
其一,“债闹”助长了“反催收联盟”组织的活跃,扰乱了金融催收行业的正常秩序,践踏和破坏了国家正常健康的信用体系,给整个国家信用秩序制造了混乱,有可能导致整个社会信用的严重倒退,严重影响了金融与社会稳定。
其二,增加了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助贷平台的处理合理维权的成本,既造成了大量行政和监管资源的浪费,也破坏了国家信用环境。因为应对“债闹”发起的逃债冲击,需花费大量精力、人力和物力来应对恶意维权挑战,影响了各类金融组织正常的工作秩序,也引发了不良资产的上升,加大了成本支出。
其三,由于“债闹”造成了银行金融机构、助贷平台的正常出借资金无法按时收回,危害金融体系资金正常运转和有限金融资源的正常配置。在很大程度上推高了银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率,加大了整个金融行业的风险。公开资料显示,自2020年以后,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信用卡及大多数城商行不良率普遍有所上升,有些银行不良率一度超过6%,一年内增加两倍之多,这与“债闹”兴风作浪、进一步加剧了银行坏账风险存在很大关系。
其四,动摇了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金融平台推进普惠金融的信心,会进一步恶化金融行业生存环境,影响我国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由于“债闹”让正规金融机构以及从业平台不仅背负了巨大的经营压力和舆论压力,也丧失了本来应得的合法权益,增加了经营损失,使得金融机构以及从业平台无法安心实施普惠金融服务,更会因为应对维权而造成金融资源浪费和经营成本的提高以及对金融服务前景的担忧而削弱普惠金融服务信心,使社会中低层人群正当的金融需求得不不到满足,让越来越多的社会金融弱势群体享受不到普惠金融服务,加剧了金融服务的社会不公现象。同时,也因为社会中低层民众合理的金融消费需求得不到有效释放,限制了他们的消费能力,也削弱了金融对消费的拉动作用,使中国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动能减弱,影响经济双循环的有效实现。
其五,会恶化整个社会经济金融生态,酿造出更多的社会金融违法案件,危及整个社会稳定。原本“校园贷”、“砍头息”就属于违法犯罪的“套路贷”,加上其他各种各样的“套路贷”,已使不少社会金融弱势群体饱受了折磨和煎熬,不少人因此而倾家荡产甚至是家破人亡,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冲击令人愤慨和担忧。而“债闹”也不过是一种新的“套路贷”,由于“债闹”组织大都具有黑社会背景和黑社会性质,他们对债务人而言是“两头通吃”。
既对债务人收取高额的所谓“维权费用”,而当债务人维权失败时,“反催收联盟”又会通过各种手段逼迫债务人向其借款,使债务人陷入新的“套路贷”漩涡,或者将其掌握的债务人相关信息贩卖给其他非法金融组织,让债务人陷入无尽被纠缠的痛苦深渊。更为严重的是,往往会引发社会涉黑暴力催收比如非法拘禁、殴打等刑事案件,严重危害了社会稳定。
其六,诱发全社会讨债耍无赖的“羊群效应”。“债闹”让越来越多恶意逃废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金融组织、助贷平台等债务的人趁机钻空子、从中牟利,会让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债闹”不法活动之中,使“债闹”组织的队伍日益庞大,最终助长整个社会信用无序现象的野蛮生长,有可能使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坍塌。
6、“欠债人”是否也是受害者?“逃废债”中介怎样套路“欠债人”?
是的。部分“欠债人”成为“逃废债”中介的“邦凶”祸害金融组织后,又有可能成为“逃废债”祸害的对象。
原形毕露,榨取债务人“剩余价值”
“反催收联盟”在赚取协商费、服务费后,迅速撕破“帮扶者”的假象,不择手段榨取债务人的价值,以获取最大化的经济利益。
“逃废债”中介套路“欠债人”:
一是贩卖债务人数据,获取不当得利
“反催收联盟”作为债务人的代理中介,不可避免地掌握大量债务人的信息,于是将债务人信息贩卖给其他“有需要”的机构,从中获取一笔不菲的收益。很多债务人在加入“反催收联盟”后,反而更频繁地接到贷款电话。债务人的信息一旦被泄露,轻则会受到金融贷款机构的骚扰,重则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狩猎”的对象,犯罪分子会伺机对其进行诈骗或资金窃取。
二是对债务人进行敲诈勒索
“反催收联盟”以维权为表象,以缠诉闹访为手段,传授恶意逃债技巧,是一条恶意套利的灰色产业链。从事催收业务的人员普遍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代理完成后,“反催收联盟”可能利用债务人曾向银行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公章的把柄,一步步诓骗甚至胁迫债务人签订借款合同,使其落入“套路贷”的陷阱。债务人本想利用套路恶意逃废债,反被“反催收联盟”套路,陷入更深的深渊。
7、金融机构应该怎样防范“逃废债”中介?有哪些方法可以避免金融机构不被伤害?
防范:一是努力完善金融立法,呼吁人大立法将逃废债行为入刑,与国际惯例接轨,如德国、日本、美国都将“债闹”等金融黑产予以刑事立法将“债闹罪”列为《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的重要法律条款;二是金融机构之间增进团结与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打击逃废债联盟,形成一致行动,增速遏制合力。同时,与政府公安、司法、金融监管部门协作,建立反逃废债立体社会监管体系,增强打击灵敏度与及时性,增强打击威力。通过建立逃废债“黑名单”制度,合力围剿逃废债行为,铲除逃废债生存的社会土壤。
不被伤害:消除投鼠忌器的思想,对于“债闹”组织不合理的要求,不要顾忌监管部门的相关考核要求,做到实事求是,该抑制的坚决抑制,甚至不惜对薄公堂,不要单纯追求降低投放率,在维权上要理直气壮;二是对于无端发难,故意混淆是非投放要不怕花时间甄别,分清真假,不要怕花时间和精力,提高自身的判断力。三是给予企业或借款人的优惠金融政策比如减免利息、延长借款期限等等,谁能享受谁不能享受,应进行有效甄别及审查验证,并对证明信息的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要求,消除以假乱真现象的发生。
8、对于债务人背后是否有逃废债中介,金融机构怎么辨别?
债闹是指债务人通过伪造病历证明、贫困证明、编造艰难处境,甚至恶意投诉金融机构、助贷平台或催收人员等方式以逃避债务的行为;也包括一些地下“反催收”组织打着能为债务人减免债务的幌子,向债务人传授减免息差、延期还款“技巧”,教唆、煽动其主动逃避债务,甚至以违法手段拒绝偿还债款,并借此牟利的不法行径。
债闹作为有组织、有预谋的欺诈犯罪,已形成庞大黑色产业链,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影响经济民生和社会稳定。据银保监会通报,2021年二季度,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接收并转送银行业消费投诉84424件,同比增长25.5%,其中不乏“反催收”人员煽动策划的情况。据统计,市面上涉嫌教唆债务人债闹的代理维权机构、反催收中介及花样繁多的个人债务重组公司、征信修复公司更是在过去一年增长了10倍。行业估算,黑产人员煽动教唆债闹人员数量保守估计有上千万,造成财产损失达数百亿级。
9、除了金融机构之外,打击“逃废债”中介还需要哪些方面的支持?监管部门应该怎么加强监管?司法机关应该怎么配合?
打击逃废债一项社会综合治理工程,除了金融机构自身努力之外,还需要政府多个职能机构以及社会相关组织和民众的共同参与。对此,需要打破部门之间分割不统一的现状,相关部门凝聚成一条心,动员全社会力量汇集成抗击“债闹”的“汪洋大海”,打一场人民战争。
一是金融机构以及助贷平台、公安司法机构、金融监管机构等通力协作,建立信用共享平台和工作联络机制,建立定期会议通报机制,形成统一意志,提供打击“债闹”的有效组织保障。二是建立立体的社会监管网络,抽调或聘请有关政府各职能部门、公安司法机关、各类金融组织、助贷平台、各金融监管机构等人员组成的专门监管力量,组建专门班子,设立举报电话,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日常监管和打击工作,提供有效的力量保障,提高打击精准度,消除监管空档或紧一阵松一阵现象,时刻保持高压态势。
三是加强各部门紧密协作,实现监管打击的行动统一、目标一致,尤其在对债务人实施优惠金融政策时统一把关、认真甄别,将一切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的人员屏蔽掉,堵塞一切蒙混过的行为。此外,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实施监管部门、警方多元化整治,针对非法代理维权行为挤占正常投诉维权渠道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加大对“债闹”源头治理力度。并延伸打击链条,对于为债务人或“反催收联盟”组织提供虚假证明的机构组织或个人都要严厉追究经济的、法律的责任,形成反“债闹”的坚固堡垒,铲除“债闹”赖以生存的社会土壤。
此外,还可与设立金融法院一起考虑,在金融监管机构设立“金融派出所”,充实具有专业金融知识的“警察”,专门负责“债闹”诈骗犯罪类案件的取证与侦破,提高金融违法案件查处的灵敏性与及时性,加大打击“债闹”犯罪力度,提高金融监管的威慑力。
各级政府以及职能部门、各类金融组织、各金融监管机构应形成共识,建立统一的宣传渠道、宣传口径和宣传方式,将“债闹”表现形式、社会危害等通过各类舆论媒介或平台进行宣传,不断增强民众对“债闹”行为的识别力,增强民众对“债闹”的抵制力。同时,通过宣传引导民众增强对“债闹”的防范意识,充分意识到“债闹”是一种涉黑性质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理性消费和合理借贷意识,远离“债闹”,避免陷入“债闹”设置的各种圈套,确保自身生命财产的安全。
10、给“欠债人”一些提示和警醒。
告诉“欠债人”逃废债行为是最不讲诚信的“可耻行为”,在当前法制时代,需要守法守信才能立足于社会,才能拓展人生事业和生活的广阔天在,否则就是一种极不诚信的行为,一旦参与到“逃债”活动之中,后果是相当严重的:个人征信系统留有不良记录,形成信用污点,对消费者后续申请银行贷款、买房、买车、就业或者小孩升学等方面造成负面影响,会受到全面限制,落到“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恶劣结局。
同时,还有陷入“反催收联盟”组织的圈套,成为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受害者,也即从开始的害人者变成被害者,让不少人落得妻离子散和家破人亡的结局,希望有这种侥幸心里的朋友们一定引起警惕,或者正在参与逃债活动的人尽快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最能希望每位公民珍视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