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数量」发行股票限额详解(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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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1-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由38,902,538股(含本数)调整为39,223,781股(含本数)。
3、除上述调整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依据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本次发行方案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2.21元/股。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38,902,538股(含本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根据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及金额上限情况如下: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任何权益分派、分红、股权激励行权或进行任何分配、配股,或将资本公积转增为注册资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二、 公司权益分派及实施情况
2021年5月17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5,202,128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22,520,212.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9日。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经实施完毕。
三、 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相关条款,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2.21元/股调整为12.11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38,902,538股(含本数)调整为39,223,781股(含本数)。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上限调整如下: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