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借款人」正规借条怎样写(如何标准及具有法律效应)

互联网 2021-10-11 10:33:48

今天,神州网给大家普及下关于「借条借款人」正规借条怎样写(如何标准及具有法律效应)的知识。

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出现借款之事,但借款的借条应该怎么写?为什么要这么写?今天与大家说说;

1、借款事由,注明借款事由,确保借款不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也避免一旦发生诉讼后借款人对该笔借款的用途提出抗辩。

2、今收到,是强调款项已经实际交付。

3借贷人之间的关系,在借条中表明借贷双方是好友关系或是其他亲属、同学、同事等特定身份关系,证明并非是向“不特定多人”出借资金。

4、出借人,要写明出借人姓名全名,应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出借人姓名后应附身份证号。

5、交付方式,由于借贷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如果借款金额小使用现金支付的,很少有人会打借条。当然,你还是可以在借条上选择现金交付。不过既然打了借条,最好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钱款,必要时可以在借条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号。发生纠纷时,有借条+银行汇款凭证作为证据基本上就不会输。由于借条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实际交付才生效。司法实践中,涉及大额借款或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时,债权人还要承担实际交付的举证责任,如果是现金交付就很难举证。

6、借款金额借款金额应当写明币种。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票据填写规范》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司法实践中,如果借条上的借款金额出现大小写不一致的,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逻辑推理,一般以大写金额认定,除非有证据证明是所借钱款是小写金额。

7、利息,借款利率应明确为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时大写标明。人民法院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各种以“利息”“违约金”“服务费”“中介费”“保证金”“延期费”等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红线的,应当依法不予支持。

8、借款期限,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是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而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当事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3年诉讼时效不会开始计算,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因此大家要注意,要么就别约定借款期限,如果约定了,期限到了之后,应注意3年诉讼时效。如果3年诉讼时效快过了,就要及时采取措施,通过书面等形式向对方催收,并保留主张权利的证据,让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9、逾期利息,到期未还后的利率是否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利率一致是常见的争议焦点,应在借条中明确略高于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根据最新司法解释,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10、实现债权的费用、这句话看起来比上面的主要条款还长,但非常有必要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规定中的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应当是关于民间借贷中借用资金成本的相关费用,只有与资金成本紧密相关的相关费用才属于规定的范围,并非在借款合同中出现的所有费用都属于范围

11、送达,送达看起来也比上面的主要条款还长,但也非常有必要加。

在民事诉讼特别是民间借贷纠纷中,被告缺席率非常高,普遍面临“送达难”的问题。法院在向被告(通常是借款人、保证人等)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往往出现邮寄送达因“原址查无此人”“迁移新址不明”“原写地址不详”等被退回。如果无法送达给被告的话,法院经常采用公告方式进行送达.

公告送达能把诉讼周期拉得很长,更重要的是,在这个期间,被告很可能已经转移财产!2016年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法发〔2016〕21号),其中第3条意见规定:完善送达程序与送达方式。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约定送达地址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地址作为送达诉讼文书的确认地址。因此只需要在合同中约定送达地址即可。有了这句话,法院不用担心送达难的问题了,当事人也不用因为公告送达等方式被拖延很多时间。总之——

12、微信、随着微信的普及,在许多诉讼中,微信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等都成为诉讼的关键证据。而在微信证据的认定中,目前难度非常大,由于目前微信并未实名认证,因此最大的难点是如何证明这个微信号就是债务人本人的微信号。这个问题在许多人看来可能觉得不可思议,我跟他一直是用这个微信号联系的,不是他会是谁呢?但是法庭上一切都必须讲证据,微信号目前存在假冒的可能性确实存在,在没有其他证据能够印证该微信号是债务人本人的情况下,法院很难裁判。并且现在债务人也都会请律师,每次对微信证据的抗辩都是真实性不予认可。但是!如果在借条上、或者合同中直接约定了对方的微信号,那么当发生纠纷时,该微信就可以直接认定为是债务人本人的微信号,上面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就都能够核实了。

13、借款人、借条上出借人签不签字不重要,但借款人必须签名捺印。借款签名须在“借款人:”后写全名,并与身份证所载姓名一致,且需附身份证号。同时还要让借款人在名字上捺手印。同时,最好让借款人将签名捺印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借条的附件,或将身份证复印到借条背面或其他空白位置。

14、借款人配偶,如果借款人已婚,最好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避免争议。

15、家庭住址、写上借款人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因为后期诉讼立案需要被告信息。

16、落款日期、落款日期应为所借款项实际支付的日期,并应大写。借条末尾日期下面的空白处最好裁掉。

17、随附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后续只需,提前预防。

说了这么多,大家都有听懂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