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普通股」股权分置详解(改革模式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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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在2005年实施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三一重工打响了第一枪,到现在绝大多数A股都完成了股改。股改全名是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简单来说,就是股份不能流通的股东给股份能流通的股东一些补偿,从而让那些不能流通的股份能上市进行交易。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
二、流通和非流通股份的区别:
为什么同样都是股份,会有流通和非流通股份的区别呢?这是因为中国股票市场刚成立的时候,主要都是国有企业上市。一般国有企业的控股股东是国家或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这也是国有股和法人股的由来。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像普通股一样上市流通,这样国有股、法人股、普通股就造成了“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的情况,不利于股票市场的发展,这样就慢慢地开始了股权分置。而股改的目的就是让国有股和法人股,享受普通股的市场待遇,能够参与市场的流通,通过全流通实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三、股权分置改革的原因:
股权分置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股权分置格局下,股票定价除公司基本面因素外,还包括2/3股份暂不上市流通的预期。2/3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导致单一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