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时间」连续竞价时间详解(成交原则及时间介绍)
今天,神州网给大家普及下关于「价格时间」连续竞价时间详解(成交原则及时间介绍)的知识。
集合竞价 和 连续竞价 是 股票交易 采用 竞价交易 方式成交时 股票价格 成交 的 两种规则。
竞价交易就是我们平常下单时候的股票成交的方式:大家都来报价,有匹配的就成交; 区别于大宗交易等其他交易方式。平常我们炒股就是竞价交易,一个名词,我们看到的那样的方式就叫做竞价交易。
不同交易时间下单,成交价格的规则就不一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2.4.2 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集合竞价 和 连续竞价 是 竞价交易方式 里面 按照 交易时间 来区分, 的两种具体的方式。集合竞价就是在一个时间段里面,比如上交所的10分钟之内,大家都来报价,十分钟之内的单一次性成交,这里面下的同一只股票的所有股民的成交价格都一样。 连续竞价就是时时的,每分每秒,只要有符合下面规则的就立马成交。
其具体成交价格规定为
第六节 成交
3.6.1 证券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成交时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3.6.2 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3.6.3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一)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格;
(二)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三)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意思就是9:15-9:25时,你下单,不管你和其他交易者输入的什么成交价格,最后所有在这个时间段下单的人的成交价都是一样的。你若想在这个时间段成交,你的价钱越高,你成交的可能性就越大,所以在非交易时间段委托下单的朋友若想在开盘买进,价格就必须设置得高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