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像保险公司」保险双录是什么意思(保险业出台“双录” 再也不担心被卖保险的忽悠了)

互联网 2021-06-19 08: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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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银行、证券之后,保险业也将全面实施“双录”(录音、录像)。

签约前,保险销售满口承诺高回报率,签约后,保险公司翻脸不认人。不少购买保险的投资者可能经历过这样的烦恼。而“双录”实施以后,对付保险销售环节中的“大忽悠”,投资者就有了新的杀手锏。

保险行业的“双录”,正式说法是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指的是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方式,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

7月10日,保监会官网发布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据悉,该《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保险业出台“双录” 再也不担心被卖保险的忽悠了

《办法》明确,电话销售渠道的业务需要全程录音;其他实施可回溯管理的,应对销售的关键环节(保险销售人员出示证件和相关资料、履行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名等环节)进行录音录像。同时还按照“谁保存、谁质检”的原则,明确了对可回溯资料进行质量检测的要求,以保证录音录像的质量。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进一步称,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在销售过程中对于关键环节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和固定以下信息:

一是告知投保人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名称、承保公司名称、缴费方式、缴费金额、缴费期间、保险期间、保险责任、犹豫期后退保损失风险;

二是对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告知投保人保单利益不确定性;

三是对于健康保险产品,告知投保人等待期、续保条款以及指定医疗机构等情况。

对于以上告知,要求在录音录像时必须有投保人的明确答复或回应。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与“投诉量”猛增有直接关系。

记者了解到,目前保险理财类产品存在回报率在签约前后不一致等现象,消费者签约后,即使发现被误导,退保难度也较大。

据相关媒体统计,今年上半年,63家险企被保监会及各级保监局共罚款近6000万元,而去年全年险企被罚的总金额为7836万元。从各家险企的处罚决定书中可以看出,骗保拒保、编制虚假材料、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成为保险行业被罚的主要原因。

上述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直言,《办法》的出台,即是治理销售欺骗误导、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提高保险监管处理保险消费投诉工作效能的需要。

在监管实践中,由于涉嫌销售欺骗误导的保险消费投诉,大多缺乏客观证据,导致此类投诉往往陷入消费者‘说不清’、保险机构‘辨不清’、监管部门‘查不清’的尴尬境地。近年来,此类投诉处理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成倍增长,占用了大量监管资源。

该《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各保险机构必须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迅速配备好人员、技术装备、信息储备系统等。

对此,一位财险公司战略部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财险公司基本不受“双录”政策的影响,本次主要是针对寿险公司和销售长期险种的中介出台的。

另有一位保险公司人士则对记者直言,“双录”政策实施后,短期内可能会给保险公司带来技术成本增加、第三方渠道比如专业自保公司等不予配合等问题,实际操作起来仍存在一定难度,甚至可能会对一些保险公司的销售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因为文件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建立视听资料质检体系,具体包括制定制度、建立信息系统,配备相关人员等。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些资料将最终与SAMRA评估联系起来。

对于“双录”的实施效果,也有业界人士提出担忧。

上述财险公司战略部人士对记者提出,个险代理人渠道回溯管理可能难度较大,因为个险代理人流动性较大,他们离职前后销售过的保单如果存在误导和欺诈行为,应该由谁来负责,这一点需要更严谨的制度设计来保证。有人建议,可以通过建立行业黑名单、征信体系等来约束。

某保险经纪公司人士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销售过程中的“双录”政策对金融行业来说并不是新事物,以前银行理财中也采用过这一模式,只是有工作人员会把“误导”放在录像外。由此可见,能否规避销售误导,还要看实际执行情况和细节。

另有精算师指出,本次《办法》规定的“双录”产品中,团体保险产品可能是一个例外。

此外,保监会只提出了录音和录像两种回溯手段,那么微信聊天记录等线上聊天功能能否成为回溯制度的一部分,也是不少消费者关注的方向。